THE POST-随着感觉乱乱写(24/3/2018)

《THE POST》最好看的情景就是看着里头的媒体人“赶”新闻和印刷的分秒必争情况,最刺激的就是作出决定那种“敢不敢”揭发真相的精神,敢敢和政府对抗,作好面对官司的心理准备,幸好还遇到6个支持新闻自由多过当时政府的法官。





这电影最喜欢的一段判词就是:

THE PRESS WAS TO SERVE THE GOVERNED,
NOT THE GOVERNORS.

(题外话:想起以前跑法庭的日子,最怕看法官厚厚的判词,当法官抛出一两句美美的英文句子,特有意思的判词或者附加言论时,英文报直接引用放大大,最恨英文差和中文原来也不太好的自己,翻译不出同等感觉的意思,甚至漏了只写在内文没放标题。。。幸好现在脱离苦海了,不必翻译,直接看就爽。)

常有人觉得外国的新闻自由羡慕不来的,人家媒体可让政府倒台。

但媒体是否有绝对的自由?连最崇尚言论自由和民主的国家,是不是也真的这么自由呢?在一些自由不自由还要看政府“脸色”的国家,媒体肯定是“有限制”的“自由”了。看你“敢不敢”,但是往往都是敌不过“势力”的!

以前一些法庭大新闻,也会有外电记者一起采访的,有时觉得他们为了博眼球,出的新闻真的是“夸张”和“加油添醋”的,这才是写新闻应有的手法?

现在的媒体,也越来越不专业了,尤其是网媒,好像只要会写,阿狗阿猫也可当记者似的,其实往往也是东抄西偷的,真假未定就各种乱写,真假新闻不重要,重要的是“有人喜欢看”,但是胡写可以“杀”死一个人,也可让人名誉扫地,再假的新闻就算澄清了,还是有很多自以为是,相信着自己想相信的假新闻的键盘侠。反正骂人不用本,“黑”人也不用钱,说不定有人给钱“黑”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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